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民航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行业对高层次、高素质航空维修和适航审定专业人才的需求,中国民航大学与法国国立民航大学、法国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航空安全管理”专业硕士,前三期已顺利毕业,第四期将于2008年5月进行论文答辩。
经过我校与法国国立民航大学、法国航空航天大学、空中客车公司多次协商,决定于2008年联合举办第五期(该合作项目最后一期)“航空安全管理”专业硕士班。招生方案如下:
本项目为中国民航大学与法国国立民航大学、法国航空航天大学的合作项目,其目的是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模式,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航空安全管理”人才,满足我国民航发展的需要,同时促进我校的民航(专业)研究生教育更快地与国际接轨。法国国立民航大学和法国航空航天大学是目前国际上培养“航空安全管理”硕士研究生的著名大学,其培养模式代表了国际先进水准。
第五期“航空安全管理”招收并培养“航空维修”和“适航管理”两个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
学位(专业模块)课程采用法国国立民航大学和法国航空航天大学的原版教材,由法国国立民航大学、法国航空航天大学教师、空客、欧宇航、法国民航局等欧盟航空企业专家、中国民航大学教师共同承担专业教学(欧方人员教学占60%左右),课程全部采用英语授课。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硕士答辩均为英语。学生修满所需课程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由法国国立民航大学和法国航空航天大学联合授予硕士学位。
| 序号 | 航空维修 | 适航管理 | ||
|---|---|---|---|---|
| 模块 | 学时 | 模块 | 学时 | |
| 1 | 飞机知识 | 30 | 飞行状态 | 30 |
| 2 | 结构强度计算 | 30 | 结构运行限制 | 30 |
| 3 | 发动机 | 30 | 飞机结构及测算 | 30 |
| 4 | 无损检测 | 30 | 发动机 | 60 |
| 5 | 飞机系统 | 60 | 航空电子(Ⅰ) | 60 |
| 6 | 航空电子 | 60 | 航空电子(Ⅱ) | 60 |
| 7 | 可维修性-对设计的影响 | 30 | 飞机系统 | 30 |
| 8 | 可靠性-可维修性 | 30 | 机载设备性能测试 | 30 |
| 9 | 复杂系统的安全性 | 30 | 飞机适航审定 | 30 |
| 10 | 维修单位的组织机构 | 30 | 复杂系统安全 | 30 |
| 11 | 维修程序 | 30 | 机载软件 | 30 |
| 12 | 航空维修程序的制定 | 30 | 人为因素 | 30 |
| 13 | 航空法规 | 30 | 认证 | 30 |
| 14 | -部件维修 -航空电子及系统维护 | 30 | 操作程序 | 30 |
| 15 | 软件维护 | 30 | 维护程序 | 30 |
| 16 | 持续适航 | 30 | ||
1.学位课学习阶段(2008年3月3日—2008年7月)
学位课学习阶段采用全日制教学方式。法方教师授课时,由中方派教师辅助教学;中方教师授课时,由法方派教师监督。每一模块学习结束时进行模块学习考试。
学位课程结束后,由中法双方根据已修课程完成和考核情况确定进入下一阶段学习人员。
2.实习、论文撰写阶段(2008年7月—2009年3月)
原则上安排在学生原单位进行。
1.招生规模 “航空维修”和“适航管理”专业方向计划各招生32人。
2.招生办法 采用单位推荐报名、入学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
3.入学条件 具备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条件如下:
(l)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3)具有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不满三年(控制在各专业方向实际招生数量的30%以内)。
为此,我校希望各单位推荐的人员,应具有:
(1)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
(2)从事专业对口,为单位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3)能坚持学习,并能通过各门课程学习。
4.入学考试与录取
我校和法方在对各单位推荐的学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对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综合课程及面试。考试后,我校根据考试成绩与法方联合确定最后录取名单。
两年学费总额为:人民币4.0万(不含报名和入学考试费,交通、食宿自理)。
中国民航大学
2007年12月17日